冠领律所四川拆迁征地律师-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如何解决拆迁纠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维权,不代表被拆迁人反对征收,而是要争取一种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被征收人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该如何解决拆迁纠纷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四川绵阳的黄先生有建筑物共计650平,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养猪场营业执照。现因修建公路面临拆迁,有关部门下发了公路房屋及附着物登记表、关于公布执行三台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等书面文件。
黄先生对补偿不满意,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希望可以提高赔偿。
由于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协商谈判是解决征收纠纷的首选方式,被征收人可在协商谈判中主张合理的征收补偿利益。
如果协商不成的,被征收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发生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合法合规的争取应得利益。
如果达成协议后,征收方不按照安置补偿协议落实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四川拆迁征地律师-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如何解决拆迁纠纷”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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