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位观察 | 李松律师解读:张继科会有牢狱之灾吗?

2023-04-07 21:06:20 来源:网易财经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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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1对话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松

60S要点速读:

1、如果“张继科事件”纯属造谣,那么最初造谣的人有可能会涉及到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涉嫌诽谤罪。一般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按照民事侵权来处理,需要赔礼道歉,或者赔偿别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构成了诽谤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自媒体时代,很多人看到热点新闻以后,想通过文字或视频评论。在没有经过权威部门或者当事人确认的情况下,建议不要对事件做确定性的评论,这样既不伤害别人,又保护了自己。

2、最高院有一个司法解释,即使你的报道是真实的,但是涉及到别人的隐私又被公众知晓,同时又会导致这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将按照侵害名誉权来处理。所以即便是真事,如果涉及到别人的个人隐私,还是要慎之又慎。

3、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都知道这是赌资,即便打了欠条,但是法院查明出借人借钱是用于赌博,那么是不用还钱的。因为这个钱不合法。但是有一种情况,比如你和人家说借钱用来做生意或者买房,但你拿着钱去赌博,把钱都输光了,这个时候是要还的。

正文:

1、律师解读:张继科会有牢狱之灾吗?

如果网上爆料属实,那么可能会涉及侵权,甚至构成刑事犯罪。首先是赌博的问题,如果情况属实,可能会涉嫌赌博罪。赌博罪是刑法中规定的一个罪名,即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另外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这可能会牵涉到民事侵权,比如说侵害别人的隐私权或者名誉权,或者是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刑法上也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一段恋情当中,如果传播恋人的隐私内容,是否涉及到违法犯罪?这取决于具体的内容。根据爆料,在本次事件当中,男女朋友分手之后,男方掌握了一些女方的私密照片,然后对女方说,“你要给我多少多少的分手费,如果不给分手费,我就曝光你的私密照片。”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在刑法当中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等方式获取别人的钱财。

如果他的目的只是出气,并不是为了勒索钱财。“我前女友是一位大明星,我和她谈过恋爱,你看这是我们俩当初谈恋爱时拍过的照片。”这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侵权,侵害别人的隐私权或名誉权。

一般我们借款做抵押时,房子、车子,甚至工厂里的机器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他人的私密照片或信息,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权,因此不能作为抵押物。

如果我们的隐私权或者其他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首先看侵权程度的轻重。对于一般的侵权行为,比如:对方没有敲诈勒索的目的,只是散布谣言,导致你的名誉或者社会地位受损,你可以通过发律师函、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严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可以报案。比如:对方拿着你的私密照片,要求你付钱,否则就把你的私密照片公之于众。这种情况下,他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敲诈勒索罪,这种情况就不是到法院起诉了,而是到公安机关报警,同时要留有相应的凭据。

不管是一般侵权行为,还是严重侵权行为,一定要保留凭据。比如对方对你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录音,“你要多少钱?多少钱能摆平这件事?多少钱你不会对外散布?”把这些证据搜集起来,这样你到公安机关报案时,便于他们刑事立案。

2、律师解读:放高利贷居然不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假设双方约定利率是银行的5倍,法院认定的是4倍以下(含4倍)的利息是有效的,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法律上并没有对高利贷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标准(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低于这个标准是给予支持的。

实践当中发生的所谓高利贷纠纷,更多的是讨债引发的,比如你欠我钱,我到你家住着不走。前几年山东还有一个辱母事件,也就是从该事件开始,中国对高利贷的极端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般把它列为涉黑案件。如果你借出的利息特别高,高于国家标准,或者即便没有高于国家标准,只是比银行利率高,但是你通过极端的方式讨债,比如住在人家家里不走,恐吓、威胁、打骂人家,有时候会按照涉黑处理。

因为公安部对这类案件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对于过激行为会按照涉黑案件进行处理。一般这种欠款案件都会通过法院处理,现在通过过激行为讨债的情况不多见了。

赌债用不用还,关键看你怎么理解赌债,它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你去赌场把钱都输光了,你和赌场里的人借钱,这明显属于赌债。或者我现在没钱给你,你先借给我,咱俩继续赌,这也属于赌债。这种赌债即便你欠了也不用还。因为出借人和借款人都知道,这是赌资,是违法的。所以这种赌债一旦产生,即便有的时候打了欠条,说欠他200万,但是如果法院查明出借人借你钱是用于赌博,那么这个钱是不用还的。因为这个钱不合法。

但是有一种情况,比如你和人家说借钱用来做生意,或者你说借钱要买房子,但你拿着钱去赌博,把钱都输光了,这个时候是要还的。因为出借人也不知道你是要去赌博。

3、律师解读:如果随意对张继科事件造谣,或被判刑3年!

如果这个事件纯属造谣,是别人无中生有,可能会导致他代言的公司和他终止合同,对他本人的社会评价也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么最初造谣的人有可能会涉及到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涉嫌诽谤罪。一般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按照民事侵权来处理,需要赔礼道歉,或者赔偿别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构成了诽谤罪,这个时候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曝光的内容指名道姓,又涉及到个人隐私,有可能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也不是特别合适。如果女方真要维权的话,最初爆料的记者还有可能要吃官司。当然如果有官方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认定,新闻媒体再对这个问题做一个评价,这是没有问题的。

最高院有一个司法解释,即使你的报道是真实的,但是涉及到别人的隐私又被公众知晓,同时又会导致这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将按照侵害名誉权来处理。所以即便是真的,如果涉及到别人的个人隐私,还是要慎之又慎。

在自媒体时代,很多人看到热点新闻以后想通过文字或视频评论。在没有经过相应的权威部门确认,或者当事人本人确认的情况下,建议不要对事件做确定性的评论,这样既不伤害别人,又保护了自己。

对于吃瓜群众索要视频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要视频和链接是一种正常的行为。但是如果你索要的是淫秽物品,可能涉嫌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你索要别人的隐私,可能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索要行为是否违法只和内容有关,和平台无关。无论是在公开的社交平台,还是在私密的朋友圈、微信,或者是社群等等传播,只要你索要的是一些不合法的内容,可能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

至于张继科为何还不报警?可能他认为这件事还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因为目前信息更多的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从目前的形势来讲,如果事情是假的,可能属于侵权行为,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所以现在张继科有可能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函或者律师声明,制止网络上传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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