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今头条!《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023-05-19 10:39:42 来源:温州晚报 

昨天,市民政局发布《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处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布置,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城镇新建小区套内建筑面积


(资料图)

每百户应达到30平方米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百户应达到30平方米,并按照每处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布置,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分期开发的单地块住宅项目,优先在首期项目主体工程中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时期开发建设的居住地块可按“一刻钟”的服务半径,集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指标进行科学设置。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在“一刻钟”的服务半径内已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照料中心的,可按不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百户应达到3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小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城镇老旧小区建筑面积

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

城镇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养老服务“一刻钟”服务半径内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集中配置,支持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参照新建住宅小区配置标准执行。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不足的,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施行后五年内,通过新(改、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到位。  

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单处建筑规模不少于800平方米

镇街级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各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和“一刻钟”的服务半径集中配置,科学设置具备生活照料、健康照护、文体活动等功能的镇街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镇街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单处建筑规模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单处建筑规模不少于800平方米。

择址必须交通便利

为老年人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选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位置,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保持相对独立,所在区域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并为老年人设置室外活动场地,满足老年人室外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有独立出入口,老旧小区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条件的也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便于住宅小区内和周边老年人出入。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设置在建筑低层部分,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四层及四层以上,二层及以上的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或者无障碍坡道等适老通行设施。老年人居室和休息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音振动的设备机房相邻布置。

原标题:《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新建小区至少配建300平方米养老用房

高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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